顧好友遺孀顧上床 退休警出軌17年
2015/04/13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曾任警職的邱姓男子,照顧已逝友人的唐姓遺孀17年,雙方擦出外遇火花,直到元配發現邱某手機曖昧簡訊「我們是夜間情人嗎?」邱男去年支付250萬元和解金後與元配協議離婚,元配事後再向2人提告求償600萬元,士林地院判准精神慰撫金20萬元,但邱男已與元配和解在先,判唐女應支付10萬元。
元配開庭指出,她和邱男育有兩子,原本生活美滿,但前年邱男退休後,態度180度轉變,不但自己跑到國外旅遊,還購買百萬名車,她起疑追查,發現丈夫手機內有和唐女密集往來的訊息,互稱「公婆」,還提及「我們是夜間情人嗎?」及「我注定當地下情人」等內容,邱男坦承外遇對象是已逝友人的遺孀,兩人外遇17年。
邱男表示,他與前妻去年協議離婚,前妻答應不會把與唐女通訊內容公開,才支付250萬元作為慰撫金及贍養費,並同意不追究妨害秘密的罪責,元配後來再索賠並不合理。
唐女否認外遇,表示因丈夫和邱男是好朋友,彼此才往來密切,但丈夫過世後,和邱男就很少聯絡,只有103年過年時有聯絡,一同到高雄拜訪朋友,後來頂多用LINE聊天,「無肌膚之親之超友誼關係」。
法官認為,依照邱男和唐女往來訊息,雙方明顯是熱戀中男女關係,判准元配可獲2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因唐女與邱男協議離婚時,雙方已就250萬元作為和解條件,邱男已免責,因此判唐女須負擔判賠金額的一半,即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