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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目無法紀」21人被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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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4 06:00

〔記者陳慰慈、姜翔、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昨依殺人、傷害致死、聚眾鬥毆等罪,起訴富少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蕭叡鴻等60人,其中蕭叡鴻等21人,涉持紅絨柱攻擊薛的重要部位,被依殺人等罪起訴;曾威豪及劉芯彤僅依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傷害致死罪起訴;檢方痛批眾嫌「目無法紀」向法院建請求處極重之刑。

單案起訴60人 近年之最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被告對薛痛下殺手,更在大庭廣眾下叫囂挑釁,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建請法院求處極重之刑;至於「極重之刑」是否「死刑」?張介欽僅說「一切交由法官裁量」。

本案為近年涉犯殺人等單一刑事案起訴人數最多的案件,在押17嫌今移審法院,決定是否續押。

17主嫌續押否? 今決定

案發時,劉芯彤在現場跑來跑去、不斷用手比劃,狀似「主導指揮」,但檢方指出,她到夜店目的只為給安管教訓,未意圖致薛於死,但明知鬥毆有可能致人於死卻未阻止,故依傷害罪、傷害致死罪,將她和類似犯行者共12人起訴;只有叫囂的董玉堂、馬寅紘等27人,則依聚眾鬥毆罪起訴。

檢警透過監視器、指紋、DNA及證詞,揪出67嫌,認定曾威豪是金主,蕭叡鴻擔任「總司令」,透過郭士均、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四大司令」糾眾鬥毆;本案昨有鄭森文、莊乃泓2嫌到案,各以5萬、10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9月13日凌晨2點多,曾、劉在台北市信義區ATT 4 FUN夜店「SPARK」與安管衝突,凌晨3點劉打電話約蕭至中山區金潮酒店商討討回公道,蕭透過微信與LINE名為「中山好青年」通訊群組留言,「我朋友在夜店被打,晚上要去理論,有空的陪我去」,當天深夜一群人至大佳河濱公園集結,蕭帶頭大喊「癱瘓夜店」後,14日凌晨1點前往夜店。

蕭先拉住SPARK安管理論,休假中接獲通知的薛貞國,前往現場排解,進大樓後表明警察身分,怒斥「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並踹了曾一腳,周譽騰、郭士均等人高喊「乎伊死、殺死他」,周並喊「拖出去」,蕭勾住安管頸部,阻止救援,還指著薛,洪翊揮拳毆打薛,見現場有20根紅絨柱,許淳凱、茍桓銘等人拿起來就K,將薛活活打死。

薛貞國遺孀昨得知起訴後回應「一切交由司法」;民事求償部分,將與律師商討;撫卹部分,她希望檢警調查清楚,「如果是對的,證據會說話,該我們的就是我們的」。

警員薛貞國遺孀得知全案起訴,僅簡單回應一切交由司法。(記者姜翔攝)

警員薛貞國遺孀得知全案起訴,僅簡單回應一切交由司法。(記者姜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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