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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蹺家8天 住2男家 陪玩8男恐法辦

監視器拍下失聯少女身影。
(記者徐聖倫翻攝)

監視器拍下失聯少女身影。 (記者徐聖倫翻攝)

2024/07/10 05:30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口一名十五歲少女離家八天失聯,警方獲報積極協尋,前日於桃園市龜山區找到少女。少女則向警稱,國中畢業當月全家至澎湖旅遊,遊玩的美好回憶讓她意猶未盡,加上想脫離父母掌控好好瘋一次,所以才未告知父母就自己出門玩。警方另查出,少女這八天共接觸過八名不同男子,還在其中兩人家中借宿,目前朝略誘罪嫌偵辦中。

據了解,少女今年六月從林口某國中畢業,當月底為慶祝孩子畢業,家長便帶著少女至澎湖旅遊。不料少女從澎湖回來後意猶未盡,本月一日上午向家人表示要出門買早餐,便失去聯繫。

家長為此緊張萬分並報警,擔心孩子被不肖之徒誘拐,甚至限制自由。警方不敢大意,即時定位少女手機,但少女疑似不想被找到,手機多半關機,警方則調閱大量監視器,終在失聯八天後將少女找回。

警方前往桃園市龜山區金湖街廿歲高姓男子住處,將借宿的少女帶回,並透過少女的Instagram帳號發現她在這八天與八名不同男子見面,還留宿其中兩人家中,足跡遍布新北市蘆洲區、新竹市南寮漁港、新竹縣湖口鄉、桃園市龜山區。

少女向警稱,因為太想再玩,也想脫離父母掌控,所以自行決定蹺家,請大五歲的男性友人開車帶她去南寮玩水。而這八天靠的是八名不同男性友人接濟,手機關機則是不想被爸媽打擾,她也堅稱自己沒有被略誘,對此警方將持續調查。

警方表示,依刑法二百四十一條規定,略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家長需多注意孩子動向,以免意外發生。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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