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出租」提款卡 3天賺7萬元? 天真女分文未得 恐須坐牢

黃姓女子「出租」提款卡,被用於行騙洗錢,台中地方法院判刑4月,併科罰金兩萬元,4可能得入獄。(資料照)

黃姓女子「出租」提款卡,被用於行騙洗錢,台中地方法院判刑4月,併科罰金兩萬元,4可能得入獄。(資料照)

2024/03/21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女子缺錢,遇到自稱理財公司的騙徒,要用每三天七萬元租金,向她承租銀行提款卡,比豪宅還貴的租金雖不合理,她卻傻傻相信,喜出望外寄出卡片,五名被害人失金十四萬餘元,分文未得的她,很快被檢警移送起訴,她喊冤說「我以為賣卡片才犯法」,不知「出租」也犯法,台中地方法院判刑四月,併科罰金兩萬元,她可能得入獄。

騙徒臉書佯稱 幫企業節稅

刑法規定,犯最重本刑五年以下之罪,判刑六月以下或拘役,才能易科罰金,黃女雖僅判刑四月,併科罰金兩萬元,但她觸犯洗錢防制法的幫助犯一般洗錢罪,是本刑七年以下之罪,不能易科罰金,如果判刑確定,須蹲苦窯。

判決書指出,卅九歲的黃女去年五月透過臉書,認識暱稱「錢多多」的騙子,對方宣稱幫企業節稅,願意付每三天六萬至八萬元(平均七萬元),租銀行帳戶的提款卡,黃女立即把餘額僅六十元的提款卡寄出,再用LINE傳密碼給「錢多多」。

行騙5人 洗錢14萬領光光

這張提款卡很快被用於行騙洗錢,五名被害人把共十四萬餘元匯至黃女帳戶,贓款幾天後被車手領光,林女帳戶也迅速成了警示帳戶,警察很快登門找她,函送台中地檢署起訴。

黃女喊冤說,她知道賣帳戶與提款卡犯法,卻不知出租卡片也犯法,台中地院認為,黃女助長詐欺,但她坦承犯行(出租提款卡)而有悔意,依幫助犯一般洗錢罪判刑四月,併科罰金兩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