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中市衛生局傳真就當公文送達
2023/10/12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螺絲鬆了?台中市衛生局通知犯性騷擾案出獄的林男,依時到指定地點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通知送達方式通通搞出烏龍,離譜至極,導致林姓色男逃過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刑事責任。
依法須書面送達
中市認錯稱會改善
台中市衛生局技正胡智強對此表示,當時趕著在林男出獄前送達通知書,疏漏之處會改善,衛生局尊重判決,未來會持續合法通知林男接受治療或輔導,至於一萬元行政罰鍰,不在此判決的審理範圍內,不因此判決而無效。
本案顯示,衛生局犯下的錯誤,除了傳真到監所的通知書上無官印,更關鍵的是,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第七條規定,通知方式須採「書面送達」,但局方竟便宜行事傳真電子公文到監所,致違反規定。
另外,衛生局寄通知書到林男住處,先不論郵差送抵時根本找不到人,此一寄送地點錯誤,本身也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既然送達不合法,就不生效果,法官因此認定林男無遵守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