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私募款亂象 法界:應訂法規監管
陳男稱,妹妹腳部潰爛需就醫,才同意協會以妹妹名義募款。(家屬提供) 家屬收到善心人士卡片,提及匯一萬元給家屬,並附收據。(記者吳昇儒攝) 該協會PO陳女傷勢,並說明為該家庭募集醫療費,陳女過世後,剩餘款將轉入協會急難救助金,引發爭議。(家屬提供)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對於為特定人士募款引發的爭議,律師林富貴表示,民眾的愛心捐款不該有灰色地帶,應訂定相關法規約束,例如幫特定人士募款是否應專款專用、或須向社會局等相關單位核備等,以避免勸募爭議。
目前糾紛只能靠打官司
林富貴指出,依照人民團體接受捐款或辦理募捐注意事項來看,募款分為特定人士、非特定人士,當中最大的差別是,為非特定人士募款有「公益勸募條例」加以規範,但為特定人士募款,因無法規介入,極易產生糾紛,最後只能走上民事訴訟一途。
以陳男案例來看,協會先以陳男妹妹的名義對外募款,這是為特定對象勸募,不屬於公益勸募條例規定的範圍,協會事後以「加註」方式將善款餘額轉入急難救助金,但急難救助金的使用對象是非特定人士,善款都在同一個帳戶內,此做法是否有瓜田李下之嫌?相關單位是否須介入釐清?即使沒有什麼問題,至少也易造成外界對協會的誤解;相關爭議有待協調處理。
餘款變急難救助金 易造成誤解
林富貴表示,民間的善心、愛心非常多,來自社會的捐款不應遭濫用,發起募款活動應該採取更高的標準看待,同時政府也應與時俱進,訂定相關法規加強監管,以防止爭議不時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