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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遭嚴重傷害誹謗 可上訴增加賠償

施暴示意圖

施暴示意圖

2022/04/04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吳男被網紅女友指控施暴,幸未釀出人命,律師周武榮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已於二○一六年修法,只要雙方是以情感或性行為所發展的互動關係,並衍生暴力行為,法院都有可能會從寬認定,裁准保護令。周也說,吳男傷害女友並嚴重誹謗,女友卻只獲賠九萬元,因此,有機會透過上訴增加賠償金。

家暴受害者應趕緊聲請保護令

周武榮解釋,家暴法第六十三條之二明定:「親密關係伴侶,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然而,感情、兩性關係往往比法令來得複雜,因此家暴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的修法宗旨,就是為了保護受侵害的一方,讓「恐怖情人」及時受到相當程度限制。

周武榮表示,家暴法中強調對於「親密社會互動關係」的認定,即便是發生一夜情,都有可能衍生肉體或精神上的暴力,因此法院審理時通常會從寬認定,裁准保護令,而網紅女友更是在交往期間遭到施暴,若對吳男聲請保護令,不難取得。

周武榮另分析,吳男所為造成女友手臂多處擦傷,還上爆料公社指女友「吸毒」、「賣大麻」,或傳LINE訊息指女友「接局做S」,分別構成刑法第二七七條的傷害罪、第三一○條的加重誹謗罪,不過這兩條都是告訴乃論罪,必須先由女友提出刑事告訴。

若犯傷害罪 可判5年

周武榮說,法院一旦認定吳男觸犯傷害罪,他最重將面臨五年徒刑,輕則被判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若觸犯加重誹謗罪,他最重會被判二年徒刑,輕則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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