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司法話題》輕案獨任審理 研修擴大範圍

司法院召開會議,研議簡化判決書。(資料照)

司法院召開會議,研議簡化判決書。(資料照)

2022/02/12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本刑三年以下及特殊案件類型,因刑度較輕、案情較簡易,一審可由一位法官獨任審理,但近年來修法有「重刑化」趨勢,連帶使得原本獨任審理的傷害、過失致死等罪,變成必須採合議制,以致法官負擔增加,不少法官呼籲修正刑事訴訟法,擴大獨任審理的範圍。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已責成刑事廳成立研修小組,評估可行性,並就可行提案提出修法草案。

一般打架傷害、或車禍造成過失致死案件,情節明確、事實簡單,過去刑度最重分別為三年、兩年,適用刑事訴訟法「獨任審理」規定,二○一九年修法後,刑度加重為五年以下徒刑,這類案件必須組合議庭審理。

法官建議,要減輕審案負擔,應修法擴大獨任審理範圍,比如改為本刑五年以下案件適用,或增加特定類型案件,比如單純施用一級毒品罪,如此即可有效降低法官人力的分配。

法官表示,目前的簡式審判程序及協商程序,適用案件為本刑三年以下之罪,建議也可擴大到五年以下,減少已認罪卻還要經過審理的繁瑣程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