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上路// 統一見解 讓人民信賴司法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左)與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藍獻林(右),昨一同為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揭牌。(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楊國文/台北報導〕終審法院新制「大法庭」昨天正式上路,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舉辦揭幕儀式,為司法改革寫下劃時代的歷史里程碑,大法庭將肩負起統一法律見解的重任,兩院並選出任期兩年的第一屆大法庭法官成員。司法院長許宗力指出,人民對司法有所不滿,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裁判見解不一致,統一法律見解過程必須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人民即可信賴司法是公正。
裁判見解不一 民怨大
最高院刑事大法庭由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指定審判長,由刑四庭長洪昌宏出任;票選成員由全體刑庭法官選出,由庭長陳世淙、郭毓洲、吳燦、林勤純、審判長陳世雄、徐昌錦、法官呂丹玉、吳信銘、林立華九人當選。
民事大法庭由鄭玉山擔任審判長,九席庭員為庭長陳國禎、陳重瑜、高孟焄、沈方維、審判長鄭傑夫、法官魏大喨、林恩山、陳玉完、林金吾。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由院長藍獻林任審判長,七位庭員為庭長吳東都、侯東昇、吳明鴻、法官帥嘉寶、沈應南、胡方新、劉介中。
許宗力:攤陽光下檢驗
終審法院各庭未來審理案件時,若評議認為法律見解與判決先例有歧異時,有義務向大法庭提案,經徵詢各庭意見後,由大法庭受理,須經辯論才能裁定,提案法庭再依據裁定做出判決,新制具有穩定法律見解、減少歧異判決的功能。
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指出,「檢察官已經準備好了」,最高檢準備向審判庭聲請大法庭裁定,針對詐騙集團是否應依組織犯罪條例判處強制工作,因先前的判決有歧異,希由大法庭做出統一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