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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大家更討厭這些人!」 男大生假冒虐童者 發狂言討罵

羅姓男大生冒用他人照片開設臉書帳號,留言引起網路公憤。(記者姚岳宏翻攝)

羅姓男大生冒用他人照片開設臉書帳號,留言引起網路公憤。(記者姚岳宏翻攝)

2019/04/30 06:00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新北市20歲羅姓男大生涉嫌冒用涉及性侵及虐童加害人的身分,對網友嗆說,「反正你們打不到我」、「法官對我真好,一審讓我馬上交保」,引發網友撻伐,他被逮後竟說,「想讓大家更討厭這些人!」才冒名留言,警方詢後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羅男會挑時下社會矚目案件,冒用犯嫌照片開假帳號,以誇張言詞引起大家公憤,如去年7月孫姓少女等人,涉嫌設局強押14歲少女到河堤圍毆,再帶到公廁性侵,案發後他假冒孫女臉書帳號,跟網友嗆聲「反正你們打不到我」,引發群情激憤。

今年1月,台南薛姓少女涉嫌虐待她的1歲女兒導致死亡,羅男也創設臉書帳號,以薛女名義發表「法官對我真好,一審馬上讓我交保」、「真不懂我自己的小孩自己處理有什麼錯誤嗎?」等貼文,又在貼文下方留言區公然與網友嗆聲。

有網友提告,警方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才知是被冒名,刑事局偵九大隊根據他留言的網路IP,本月18日前往板橋帶回羅男,查扣羅的電腦及手機,檢視均有該臉書的登入紀錄,並儲存孫及薛的照片,目前相關臉書均因遭檢舉停權。

警方提醒,捏造他人名義製作該電磁紀錄的準文書,可能觸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規定,假冒他人圖像、名稱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相關電磁、錄影、錄音紀錄,可視為與傳統偽造紙本書類相同罪刑,將面臨5年以下徒刑,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冒用他人身分或能力之證明文件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以下罰鍰。

羅姓男大生冒用他人照片開設臉書帳號,留言引起網路公憤。(記者姚岳宏翻攝)

羅姓男大生冒用他人照片開設臉書帳號,留言引起網路公憤。(記者姚岳宏翻攝)

羅姓男大生冒用他人照片開設臉書帳號,留言引起網路公憤。(記者姚岳宏翻攝)

羅姓男大生冒用他人照片開設臉書帳號,留言引起網路公憤。(記者姚岳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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