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星國殺嬰唯一死刑 境外犯案同罪

3天前新北市新店區發生嬰屍被丟在廚餘回收桶,引發社會議論。(資料照)

3天前新北市新店區發生嬰屍被丟在廚餘回收桶,引發社會議論。(資料照)

2019/03/01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指出,來台產女後逃回母國的兩嫌,台灣或新加坡都有司法管轄權,若依新加坡法令,最後若以謀殺論罪,在該國屬「唯一死刑」之罪。

翁偉倫解釋,新加坡刑法第3條規定,國民的境外犯罪行為視同於境內實施,得於國內接受審判與受罰。另從新加坡刑法觀點來看,若兩名嫌疑人有計畫把嬰兒活生生丟進廚餘桶致死,恐觸犯第302條謀殺罪,處死刑;若兩人一時失慮犯案,非屬謀殺的計畫性殺人,則犯故意致人於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除非郭女產後憂鬱殺嬰,星國考量其情可憫,在第310條特別創設一個婦女殺嬰罪,才可逃死,但仍得面對無期或10年以上的重刑。

若嬰兒死後才遭棄屍,依星國刑法第318條「秘密處置嬰兒屍體隱瞞嬰兒出生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或罰金。

至於我國刑法,翁偉倫表示,若兩人把嬰兒丟進廚餘桶致死,觸犯第271條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10年以上徒刑;若嬰兒死後遺棄,涉犯第247條遺棄屍體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翁偉倫說,不論何種情況,丟棄嬰兒的王男一定有罪,至於犯下何種罪名,得視未來解剖及司法調查而定;郭女若想脫罪,則得舉證自己對遺棄不知情,才有可能全身而退。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