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上路!司法院擴大支付命令線上聲請對象
2026/06/01 14:12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為因應數位化發展潮流,司法院今(1)日修正發布「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擴大適用督促程序自動化作業平台的使用對象,將於6月3日上路。(記者楊心慧攝)
為因應數位化發展潮流,司法院今(1)日修正發布「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擴大適用督促程序自動化作業平台的使用對象。未來除原有金融機構及電信業者外,公法人、行政法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醫療法人及學校財團法人等,也可透過平台線上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提升司法效率並推動數位化服務。
司法院表示,於2007年4月啟用,原僅開放金融機構及電信事業等債權人使用,透過網路電子遞狀及線上繳費機制,債權人無須親赴法院即可聲請支付命令,法院也能直接引用電子資料製作支付命令,有助於提升法院審理效能。
督促程序作業平台啟用至今穩定順暢,為因應數位化發展潮流、擴大使用者範圍,司法院今天修正發布辦法發布督促程序作業辦法第2條,未來適用對象及申請要件將由司法院視科技發展、設備現況及審理需求彈性指定,並於6月3日新制上路當天同步公告首波擴大適用對象。
依公告內容,新增適用對象包括公法人、行政法人、行政機關、公營造物、國營及公營事業、金融服務業(不含個人執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醫療法人及其附設醫療機構,以及學校財團法人等。
司法院指出,符合資格的聲請人須依規定填具申請書,載明統一編號後申請平台帳號;未來也將持續優化平台功能與使用效能,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司法服務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