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壽險公司經理撞死人 態度傲慢求緩刑被打臉
2026/04/13 06:2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知名壽險公司李姓經理涉嫌開車撞死人,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國內知名壽險公司李姓經理,涉嫌開車撞死騎機車莊姓商人,1、2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7月要關,經最高法院發回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易科刑6月,但不准緩刑。
據了解,2023年8月初,被告李男駕駛轎車行經屏東,與經營漁獲公司莊男碰撞,莊經送醫治療後傷重死亡,李男被警方依涉嫌過失致死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並經1、2審判處有期徒刑7月要關,兩造均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屏檢指出,李男案發後,對被害人家屬不聞不問,並認為保險理賠金即足以賠償損失,以致迄今未達成和解或賠償任何損失,要求從重量刑。
李男則說,莊男未戴安全帽,本身也有過失,並說,被害人家屬已領取強制險200餘萬元,且自始承認犯行,表達和解意願,要求宣告緩刑。
高雄高分院更1審指出,莊男騎車行駛支線道,未停車讓幹道車先行,又未戴安全帽,均有過失,因此從輕改判李男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折算1日,但因案發後態度不佳,不宜宣告緩刑,尚未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