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吳怡玎扮俗辣、說台灣不要武器 林楚茵挨告獲判無罪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民黨前立法委員吳怡玎認為,自己去年4月中參加一場餐敘時隻字未提「不要購買武器」等字句,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卻上節目指她有講「台灣其實不要買武器」,吳怡玎自訴林楚茵犯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今天判林楚茵無罪。
吳怡玎主張,去年4月18日立法院院長游錫堃接待法國國民議會友台小組主席博多黑(EricBothorel)餐敘時,由她針對台海關係及如何面對等議題發表言論,然她隻字未提「武器」或「不要購買武器」等語,林楚茵兩天後上網路節目卻指稱她有說「台灣其實不要買武器」等語,還指林楚茵說她「自己扮俗辣」。
吳怡玎認為,林楚茵的言論會使人民誤認她面對對岸外在威脅時極為膽怯,甚至反對任何有益增強台灣國防的作為,決定自訴林楚茵犯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
士院今天透過判決說明,就「自己扮俗辣」指林楚茵在節目上是針對博多黑訪台餐敘發表言論一事,發表個人評論或個人意見,且非毫無根據的謾罵。
至於「不要購買武器」等語所涉誹謗罪部分,士院認為,根據林楚茵整段言論的脈絡可知,是針對吳怡玎在餐敘中就政治國防議題應採取和平、智慧的反戰態度,表達不同意見,這種情況在台灣屢見不鮮,且為台灣民主化言論自由的重要表徵,難認林犯誹謗罪。
士院並指,吳怡玎去年4月身為立委,是具有相當影像力的公眾人物,而她在餐敘中言論涉及兩岸政治國防,屬重要公共議題及公共事務,是可受公評之事。
士院最終認定林楚茵的言論不足以使大眾對吳怡玎產生負面評價,且林的言論並非全出於惡意詆毀吳的名譽,故林楚茵雖然可能使吳怡玎感到名譽受損或不快,但並未憑空杜撰事實,且可由大眾自行判斷公允,故難依公然侮辱罪、誹謗等罪相繩,諭知林楚茵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