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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音趴女DJ被誤會吸毒 舞客PO文「吃毒不好」挨告判賠

去年3月在高雄承億酒店舉辦的電音派對活動上,陳姓女DJ疑身體不適提早下台,竟被誤傳為嗑藥太多。(資料照)

去年3月在高雄承億酒店舉辦的電音派對活動上,陳姓女DJ疑身體不適提早下台,竟被誤傳為嗑藥太多。(資料照)

2024/05/09 16:4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3月在高雄承億酒店舉辦的TranceStation活動,陳姓女DJ疑喝酒加上身體不適,提早休息,楊姓主辦人誤會她吸毒,報警還大駡她「嗑嗨了」,另王姓舞客PO文點名陳女「早就跟你們說吃毒不好」,陳女提告,但檢方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陳女另提民事求償,法官認為楊男是「自言自語」,不算散布於眾,但舞客未經查證就發文,判他應賠8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3月11日晚間,陳姓女DJ受邀到酒店表演,陳女疑似喝了點酒加上身體不適,提早從舞台下場去後台休息,楊姓主辦人誤以為陳女吸毒,趕緊報警,並通知救護車到場,他協調完另名DJ接手後,下舞台罵三字經並碎念「陳OO嗑嗨了」,被其他參加活動的舞客聽見,私下偷偷告訴陳女。

另名王姓舞客則是在臉書直接發文「陳妹妹你很勇嘛!再吃阿!早就跟你們說吃毒不好」,陳女回文解釋自己沒有吸毒,王男回覆「「我希望妳真的沒有用東西!我自己可能也在氣頭上,但黑了就是黑了你要告我就來....」,並在發文的留言處標註陳女臉書帳號,並發表「那妳幹嘛跑?你理直氣壯幹嘛跑?」

陳女不滿名譽受損, 向楊、王2人提告,但檢方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陳女另提民事求償66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多位證人,認為楊男是步下舞台時「自言自語」,加上現場音樂聲很大,背景音吵雜,不算散布於眾,判楊男不用賠錢,但王姓舞客未經查證就發文指控陳女吸毒,已侵害陳女權益,因此判王男應賠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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