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公斤男子怒推8旬外婆撞地致死 判刑5年半確定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中壢區重逾150公斤的39歲李姓男子,前年4月晚間要出門上班時,不慎踢倒椅子,同住的外婆持塑膠椅、圓凳丟他,李男一氣之下推倒外婆,導致外婆跌倒,頭部著地撞擊柏油路面,顱內出血身亡。李男留在原地等警消到場並坦承推人,一、二審皆認定符合自首,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2022年4月21日晚間10點多,李男正要出門上班,不小心踢倒椅子,致使外婆不滿而持塑膠椅、木頭圓凳及拖把,在屋外柏油路對李男丟擲、揮打。
170多公分、150多公斤重的李男,起初只閃躲、未抵抗,直到外婆拿拖把打他的腳,他一怒之下推倒80多歲、150多公分高、僅重40幾公斤的外婆往後仰倒,後腦勺撞擊柏油路面,致外傷性顱內出血,李男抱著外婆等救護車和警方到場,經送醫急救仍於隔天不治。
李男坦承動手,供承當時他踢到外婆慣坐的小凳子,惹外婆生氣而丟他東西,他才情緒失控回推,沒想到竟造成外婆倒地不起,天人永隔,他無意致死或傷害,只是正當防衛,請求減刑。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李男正值壯年,身形壯碩,8旬外婆年邁嬌小,體型相差懸殊,且長輩死因有很多是跌倒,稍一踩空跌倒就很有可能攸關性命,遑論遭以外力猛力推。
監視器畫面顯示,外婆丟擲物品時,李男的確站著不動,直到外婆拿拖把打他膝蓋時,李男突然用力推外婆上半身,法官判定他是氣憤出手,明知外婆年邁行動緩慢,造成她猝不及防而跌倒撞地,有傷害的間接故意,不構成正當防衛,但符合自首。
法官審酌,警方到場時,李男抱著外婆坦承推人致傷,符合自首,且其胞弟也希望從輕量刑,已和解,故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量刑5年6月。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都維持原判,判刑5年半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