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鳳漁港近海漁船違規捕撈 海巡無人機監控送苗縣府裁罰
2024/03/24 17:2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於昨(23)日晚間9點許,雷達發現苗栗龍鳳海域,疑似有漁船於近岸違規作業,立即指揮岸、海及無人機勤務進行查處,隨後由無人機於龍鳳漁港外距岸約2浬處海域,發現一艘漁船違規實施籠具作業,已違反苗栗縣政府公告「苗栗縣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立即進行空中蒐證,全案後續將依法函送苗栗縣政府裁處。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今天表示,23日晚間9點5分,第四巡防區指揮部崎頂雷達操作員監控一艘CT3漁船(噸數為20噸以上未滿50噸),於龍鳳漁港西北2浬慢速航行,研判有違規作業情形。
第四巡防區指揮部立即通報鄰近守望哨監控並指揮線上巡防艇前往查察,並調派無人機前往查處,經無人機抵達該海域,發現該漁船正違規佈放籠具,因苗栗縣政府公告「苗栗縣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全年禁止CT3(含)以上之漁船於距岸六浬內作業,隨即進行空中蒐證,後續將依違反「漁業法」函送苗栗縣政府裁處。
第四巡防區指揮部表示,無人機具有機動性強、空中偵蒐效果佳及不易察覺之特性,可協助查緝海上不法活動及保護海洋生態資源;另為了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漁業法設置拖網漁船禁漁區,違反規定的漁船,將處3萬到15萬罰款,情節重大可撤銷漁業證照和幹部船員執業證書。呼籲民眾如有需要或發現不法,可撥打「118」專線,海巡署將迅速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