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陳重文收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出爐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左)收押禁見。(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監視器、光纖網路業者,台北地院15日裁定陳2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昨撤銷發回更裁,北院法官今下午重開羈押庭後,更裁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出爐,法官認為本案彼此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陳重文「確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交保只能擔保逃匿後沒入,無法保證不勾串,為了保全證據,因此更裁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裁定指出,陳重文不爭執部分事實,並有共犯與證人陳述、資料為證,陳涉犯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之資本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本案彼此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
北院指出,依目前偵查掌握的案情,雖然形式上已符合圖利罪要件,但實質上陳重光已獲得不明來源財產的利益,則陳所涉的具體罪名,仍待檢察官查明,縱使陳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但將來仍有可能避重就輕、翻供,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為保障未來詰問權及證詞的貞潔,確實有事實足以認陳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考量陳重文的權益及維護公共利益間的動態平衡,並審酌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法對於勾串並沒有有效的預防規定,沒入保證金無法擔保不勾串;為了保全證據,且本案是貪污罪嫌,侵害公帑,影響社會層面深遠,為維護公共利益,且無法以具保方式取代羈押,有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將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