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帳戶、出租虛擬貨幣帳戶 阿兵哥賺外快栽了
2024/03/21 07:0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阿兵哥涉嫌以8萬元代價販售郵局帳戶,還把提款卡等物,放在捷運站置物櫃,讓詐欺集團取走行騙,被橋頭地院依助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15000元。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10日晚上7點多,被告李男在高雄市鳳山區某捷運站,將其所郵局帳戶的提款卡(含密碼)放在站內置物櫃,並向自稱「凱佑」詐騙集團成員,涉嫌收取8萬元報酬,幫助對方詐騙、洗錢。
同月17日,李男又在桃園市平鎮區,將其向某科技公司所申辦的虛擬貨幣交易帳戶與密碼,以事先約定每月3萬元、每日交易額1萬元再抽佣300元之報酬,出租予自稱「吳聖齊」的詐騙集團成員,涉嫌幫他行騙、洗錢得逞。
案經橋頭地檢署依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將李男提起公訴,並認為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承辦法官審酌李男觸犯兩罪,分別判處3月和2月徒刑,均併科罰金1萬元,併執行刑4月,另併科罰金15000元,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