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郭哲敏5000萬交保 新北檢將提抗告

合議庭裁定郭哲敏(上銬者)5千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施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檢方今日表示將提起抗告,圖為押解回台畫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營賭博網站、地下匯兌及洗錢,前年在檢警搜索前搭機離境,去年8月我方從泰國將他解送回台後收押及起訴,全案正由新北地院審理;由於羈押期限將屆滿,郭請求交保,合議庭評議後裁定5千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施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郭的親信張旭昇則獲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新北檢今表示將提起抗告。
檢方提出抗告主要理由有4點,分別是「郭、張2人都是通緝到案,原有逃亡事實」、「避免被告影響證人證述」、「法院交保相關措施,無法防止2人逃亡及勾串證人」、「2人有繼續羈押必要,如法院仍欲交保,建請提高具保金額」。
檢方詳細指出,郭哲敏境外資產雄厚,有投資柬埔寨土地、泰國曼谷房產不動產,且遭緝獲時持有柬埔寨護照,國際往來頻繁,亦曾辦理新加坡投資移民,有絕對的財力及能力潛逃國外並在國外生活;至於張旭昇在國外有龐大事業及資產,對出境及國外生活非常熟悉,2人所犯均為重罪,有極大動機再次潛逃出境。
檢方並指出,2人為賭博、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首腦,之前已有滅證事實,而依本案目前審理計畫,證人詰問至少至今年6月7日,本案審理迄今僅訊畢6名證人,與交保裁定列於附表、禁止2人接觸騷擾的40餘人,人數相差懸殊,2人有對證人騷擾、施加暴力,影響證人證述強烈動機,並有高度串證之虞。
檢方認為,合議庭裁定2人交保等措施,均無法防止2人勾串證人及同案被告,亦無法防止郭破壞監控設備,及防止2人以偷渡等方式棄保潛逃,且2人財力雄厚,並透過本案獲取鉅額犯罪所得,縱不羈押2人,5000萬元及30萬元保金都過低,無法達到阻止2人棄保潛逃目的,故應將郭哲敏交保金額提高至2億元以上,將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至700萬元以上,並對張旭昇施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才能達到防止2人棄保潛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