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親變事主 警察勸架被控縱放
2011/02/07 12: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趙姓女子與林姓男子在中和區騎機車發生擦撞,雙方在路口理論時,剛好中和積穗派出所副所長巡邏經過,發現雙方在爭吵,由於不知是車禍事件,要求雙方儘速離去,以免影響交通,沒想到事後被趙姓女子指控副所長縱放嫌犯,讓她求償無門,警方解釋第一時間趙姓女子並沒有報案,事後受理報案後,也協助找出林姓男子,沒有縱放。
新北市大年初三發生一起機車的擦撞事故,趙姓女子騎的機車被一名男子從後方撞上倒地,雙方在路口理論時,巡邏經過的積穗所劉姓副所長正好經過,不知是車禍事故,誤以為雙方正在爭吵,要求兩方儘速離開,不要影響交通,由於男子離開時未留下資料,讓趙姓女子之後求償無門,向媒體爆料,怒控警方縱放嫌犯。
新北市警方說明表示,劉姓副所長是主動關心是否為行車糾紛,但雙方並沒有主動報案,現場也看不出有車禍事故,副所長才要求雙方儘速離開路口,避免影響交通。
事後趙姓女子家人報案之後,警方也協助調閱監視器,找出該名林姓男子,沒有縱放,將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