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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徵伴遊卻趁機騙手機 惡男連續得手3件

高薪徵伴遊卻趁機騙手機,惡男連續得手3件!(情境照)

高薪徵伴遊卻趁機騙手機,惡男連續得手3件!(情境照)

2024/03/03 12:4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朱姓男子鎖定臉書、IG認識的女網友,聲稱可給予高價伴遊,還說會送手機,結果謊稱要備份至新手機,騙得密碼與手機後即消失無蹤,被害女子多達三人,新竹地院依詐欺罪判刑1年。

判決書指出,前年6月5日朱男透過臉書認識乙女,旋即邀約翌日至新竹碰面,並帶至住處休息,之後朱男佯稱要至他處買新手機送給她,但她需先交出自己原有手機及手機密碼,以便備份資料至新手機,致乙女被騙交出iPhone 13 pro max手機1支,事後朱男消失無蹤才知受騙。

前年6月18日朱男透過IG聯繫認識丁女,並以願付20萬元報酬及更換iPhone 13新手機1支而邀約丁女至新竹市陪伴其吃飯聊天逛街(即所謂伴遊),丁女應允後雙方一起至月圓汽車旅館休息,事後朱男佯友人是開通訊行的,已帶著新手機在樓下,可幫忙備份舊手機資料至新手機等語,致丁女當場交付iPhone 12 pro太空灰手機1支(價值2萬元)及告知手機密碼,才知被騙。

前年6月12日朱男向臉書初識網友丙女稱有9萬元報酬之工作邀約,還佯稱自己在賭場工作,臨時急需用錢等語,致丙女匯款1萬6000元給朱男。

法官審酌朱男年輕力盛,不思以正途獲取所需,設詞詐騙他人財物,不到半個月期間即犯下本件3次犯行,顯不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且本案均係隨機於社群媒體搭訕初識網友,以高額工作報酬邀約引起告訴人興趣後,即藉機詐取財物,迄今均未賠償3名告訴人損失,依詐欺罪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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