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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稱「拋妻棄子」趙少康要求賠滿千萬 周認「意見表達」未侵權

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審理周玉蔻稱趙少康「拋妻棄子」言論被求償案,趙未出庭,透過律師仍要求共需賠償一千萬元,周玉蔻親自出庭,稱相關言論是「意見表達」,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公益的評論,也有憑信基礎,未涉及侵權。(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審理周玉蔻稱趙少康「拋妻棄子」言論被求償案,趙未出庭,透過律師仍要求共需賠償一千萬元,周玉蔻親自出庭,稱相關言論是「意見表達」,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公益的評論,也有憑信基礎,未涉及侵權。(記者楊國文攝)

2024/02/26 14:4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被控分別在其臉書、民視電視節目中,指稱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言論,遭提告求償1千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周女應和民視連帶賠償趙200萬元、周女個人還須賠償20萬元,周、趙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趙少康透過律師主張,除一審共判賠他220萬元外,當庭要求周女再賠償480萬元、周女和民視須再連帶賠償300萬元,並撤除相關言論,民視律師和親自出庭的周女均認為相關言論屬「意見表達」,可受公評,沒有侵權,民視律師亦稱相信周女言論的真實性才會製播。下次庭訊定4月29日。

趙少康提告周玉蔻的言論有3個部分,第一部分是2021年8月26日《放言》文章稱:「周玉蔻透露,她私下收到朋友告訴她,趙少康前妻的悲情與控訴。趙少康前妻與趙離婚後,帶著她與趙的兒子一同到美國生活;後來前妻不幸在美國罹癌過世,兒子便由繼父與外婆撫養…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

第二部分言論為周玉蔻2022年9月17日臉書發文:「假日早晨滑手機,感言一則:慨嘆萬千,這年頭趙少康也要靠蹭我這昔日『部屬』周玉蔻維持自己的曝光度囉?呼嗚唏噓!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捺不住、自提油火煷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第三部分言論為周玉蔻2022年9月19日主持民視《辣新聞152》時,反駁趙少康批她「民進黨側翼」,揚言如果趙少康再繼續批評:「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是不是也不沾手呢?」;趙不滿,認為已侵害其名譽權,提告要求周女、民視應連帶賠償1千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

周玉蔻主張,趙少康原本是政治人物,之前不僅表態要參選國民黨主席,並將爭取代表國民黨參與2024年總統大選,她是基於媒體從業人員就涉及趙個人人格和道德的可受公評事項做「意見表達」,未侵害其名譽權;民視表示僅有製作和播出節目的行為,事前不知主持人和來賓發言內容,亦不會就內容進行審查,沒有侵權行為。

但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認為,周玉蔻所做第一、二部份的言論,是以個人身分發表言論,且屬「客觀事實陳述」,其中,第二部份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第三部份是以民視新聞從業人員身分發表言論,涉及趙的名譽權且未涉公共議題,判決周和民視應連帶賠償趙200萬元、周女個人還須賠償20萬元,並須移除相關言論。兩造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今首度開庭,周女親自出庭,趙未出庭,委由律師代表出庭。趙的律師主張,除一審判決周女個人賠償、周女和民視連帶賠償共220萬元部份外,當庭要求周女應再賠償480萬元、周女和民視須再連帶賠償300萬元,並撤除相關言論。不過,周女、民視委任律師都主張對方請求無理由,並未侵害趙的人格權、名譽權,無法接受一審判決,請求高院判決駁回。

法官訊問全案重點,即周女、民視和趙關於3個部份的言論,屬「事實陳述」或「意見表達」?趙的律師指稱,全部為「事實陳述」;周的律師主張,除了第一部份言論中「後來前妻不幸在美罹癌過世,兒子便由繼父和外婆撫養」屬「事實陳述」外,其餘均為「意見表達」,民視委任律師稱,與民視節目有關的第三部份言論屬「意見表達」。

法官又問,本案共三個言論部份,若涉及事實部份的真實性,周和民視明無進行查證?周的律師稱,縱使相關言論有涉及事實陳述,周有憑信基礎,而且也有進行相當的查證。民視的律師稱,節目製作過程中,主持人只會和製作人討論節目分段的主題等重點,至於實際發言內容,民視不會知道,也無法事前查證,民視也是信賴周女相關言論的真實性才會製播。

周庭訊尾聲強調,是因趙當時宣稱要參選總統,相關言論是要討論國家領導人的人格、品行等事,做公益的評論,且言論都有憑信基礎,都是20、30年前的事,當時都有相關證人或當事人告知她這些事情,未涉及侵權,也沒有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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