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好賭拒養兒 老來中風討照顧 法官判子免扶養
年輕好賭會家暴又不養家,老了中風要兩個兒子扶養,南投地院法官判兩個兒子免除扶養義務。(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65歲男子,年輕好賭會家暴又不養家,離婚前還把與妻子共有的一個會標走,妻回娘家獨力養子到大學畢業。男子20多年後中風住安養院需要2個兒子扶養,兒子則訴諸法律請求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該男失責,判決2子免除扶養義務。
這名腦中風併左側肢體偏癱的男子,被安置台中的一家安養院,由政府補助安養費用,與妻子離婚逾28年的他,想到他還有兩個兒子,決定打官司要求已成年兒子扶養,兩個兒子也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法官免除兩人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這兩名兒子由母親作證指出,其前夫不只會對她家暴,且好賭,長子國小前就送到外婆家由外婆照顧,其次子還未出生,她就回南部生活,夫妻不久後離婚,前夫還把夫妻共有的一個會標走,兩名兒子都是由她獨力扶養到大學畢業。
中風男子雖辯稱他離婚前有拿家用給妻子,離婚後是妻子不讓他扶養兒子,不是他不養育小孩,但前妻打臉,他離婚前兩個月拿幾千元給她,但後來標走的會錢是給的家用的數倍。
兩名成年的兒子也說,跟媽媽生活20多年,父親在他們成長期間沒有照顧他們,現在要他們扶養感覺不合理,希望能免除或免扶養義務。
南投地院法官在審理後認為,該名男子年輕時就把扶養小孩責任推給妻子,小孩在幼年期最需要父親關愛和經濟協助時期,他都沒有盡責,堪認其長期未盡扶養義務,若要兩個兒子仍需對失責且長期感情疏離的父親負扶養之責,實在有失公平,因此判決兩名兒子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