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廢止13名外逃要犯護照 央行前副總裁梁成金在列
最高檢察署今再公布名單,廢止及註銷13名外逃要犯的護照。(最高檢提供)
首次上稿 11:08
更新時間 11:5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為杜絕外逃要犯持我國護照暢行海外,決議擴大廢止及註銷外逃要犯護照,以利緝逃,繼本月2日廢止十大重刑外逃要犯、7日註銷棄保5億元潛逃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護照後,今再公布名單,廢止及註銷犯下貪污案潛逃的中央銀行前副總裁梁成金、高雄岡山鎮民代表會前主席何存秀等13名外逃要犯護照。
前央行副總裁梁成金在交通銀行董事長任內,涉違法貸款給禾豐集團,造成交銀8億多元呆帳,2010年4月被依背信罪判刑2年定讞,梁在判刑定讞當晚,於2010年4月,持我國護照搭機逃至美國洛杉磯,自此被發布通緝迄今,通緝時效18年9月,至2029年1月8日截止。
13名外逃要犯,分別由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台南及高雄等6個地檢署,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名單如下:
何存秀,擔任岡山鎮民代表會主席期間,與鎮長配合向包商收回扣,嚴重侵害國家法益,依貪污罪判刑17年10月確定,沒收犯罪所得462萬808元,之後潛逃中國廈門。
施宜璋,因細故殺害1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依殺人罪判刑16年4月確定;出境至澳門。
李百洋,製販甲基安非他命等毒品逾100公斤,依毒品罪判刑15年8月確定;出境至日本東京。
林育震,以搭乘高鐵的方式運輸毒品,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5573.64公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997.74公克,依運輸毒品等罪判刑15年4月確定;出境至中國成都。
莊錦池,自越南運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12塊,合計淨重4217.15公克,依運輸毒品罪判刑15年確定;出境至澳門。
張家銘,犯下上櫃公司普格科技假交易美化財報、掏空及操控股價等案,依證券交易法等罪判刑12年10月確定,犯罪所得3億6166萬3564元沒收;出境至香港。
倪忠安,犯下結夥強盜罪判刑12年確定,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出境至中國。
羅自宏,夜間侵入獨居女子住處劫色劫財,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1年6月確定;出境至緬甸。
賴彥翰,身為竹聯幫孝堂天母分會副會長,深夜在北市天母,糾眾持利刃砍人45刀,依殺人、組織犯罪判刑11年2月確定;出境至香港。
顏定豐,因細故持改造手槍殺害1人,依殺人罪判刑10年6月確定;出境至香港。
陳長義,與高雄市立英明國中校長共同犯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依貪污罪判刑10年6月確定,沒收犯罪所得178萬7440元;出境至中國。
蕭宸緯,以網路交友方式對21名受害女子詐財1400餘萬元,依詐欺罪判刑10年6月確定;出境至柬埔寨。
中央銀行前副總裁梁成金涉超貸案,造成交通銀行8億餘元呆帳損失,已被通緝10年,依背信等罪判刑2年確定;出境至美國洛杉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