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性騷 被送懲戒由「他」審理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資料照)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資料照)

2024/01/04 13:3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於在職時涉性騷擾女部屬,除了監察院提起彈劾,法官評鑑委員會亦決議移付懲戒,建議撤職。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接連收到監察院、法評會移送,決定併案審理,日前分案,確定由兼任職務法庭法官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陳文燦出任受命法官。

陳文燦現年62歲,司法官班36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曾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2023年7月兼任職務法庭法官,同年8月底調最高行政法院辦事法官,目前為職務法庭第4庭成員。

第4庭除了陳文燦,審判長為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的懲戒法院法官葉麗霞,另名成員則是最高法院法官劉興浪,三人將共組一審合議庭,審理李伯道的懲戒案。

監委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指出,李伯道於2023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間,利用公務上權勢及機會,多次對女部屬做出具性意味言行,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於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嚴重損害法官職務尊嚴與司法形象,有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言行不檢」等情事,情節重大,2023年12月5日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通過,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法評會2023年12月8日亦表示,法官職司審判重責大任,應高度認知並落實尊重與保障他人身體自主權,李伯道身為資深法官,又任懲戒法院院長,卻未能謹言慎行,可責性重大,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故移付懲戒,建議撤職,以昭警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