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猥褻女童服刑出獄又再犯 這次被加重判3年4月
2023/12/13 14:08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林姓男子先前因猥褻女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沒想到,他執行完畢後,再將魔爪伸向另名女童得逞,還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二審駁回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4月徒刑。
林男明知友人孫女仍在幼兒園就讀,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趁友人打牌之際,駕駛四輪電動代步車將受害女童載至鄉間小道,再趁機猥褻女童。女童受害後,只要有人靠近,就會不自主抗拒打哆嗦,母親安撫詳問,揭發林男惡行憤而提起告訴。
法官認為,林男至二審審理才坦承犯案,但對犯行多所避重就輕,不願坦承面對,難認有悔悟之心;另再酌量林男於2004年間已因同性質犯罪,經台東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須於刑前強制治療確定,執行完畢後仍不知痛改前非,又對未滿7歲女童下手猥褻,犯後迄未對告訴人、被害人為任何彌補,犯後態度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