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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揮拳攻擊警員 治安頭痛人物這次慘了

侯男涉嫌揮拳攻擊警方,被害人拒絕和解,被高雄高分院判囚。(記者鮑建信攝)

侯男涉嫌揮拳攻擊警方,被害人拒絕和解,被高雄高分院判囚。(記者鮑建信攝)

2024/05/27 22:2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法律系畢業侯姓男子為轄區治安頭痛人物,有侮辱公務員等多項前科,如今又因揮拳攻擊員警,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7月徒刑要關,這次踼到鐵板。

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21日下午3點多,侯報案指稱烘衣機被人取走,屏東縣東港分局崁頂分駐所警員陳姓、高姓員警據報前往他住家處理,發現他情緒波動,擔心行為失控,通知救護車。

不料,高員在引導救護車停車之際,侯男涉嫌徒手揮打陳員臉頰成傷,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涉嫌妨害公務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經地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後,他不服上訴指出,梁姓等證人案發時沒有在場,證詞無證據力,要求改判無罪。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據梁等證人證詞和警方秘錄器等證據,認定侯男所辯不足採信,並審酌他有妨害公務等多項前科,及未賠償和解,維持原審判決,仍可上訴。

據了解,侯男曾觸犯妨害公務等罪,均被判處易科刑或緩刑,被警方列為轄區治安頭痛人物,並因陳姓等員警多次表示不願和解,恐難逃入監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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