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男友是狼人 猥褻2國小女兒判刑4年6月
南投1名男子猥褻同居女友的2名女兒,南投地院判刑4年6月。(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1名男子與育有2名國小女兒的失婚女子同居,怎料,男子竟常趁女友不在家,陪伴對方女兒在客廳看電視或躺臥在椅子休息時,伸出魔爪撫摸胸部或下體,前後達5次之多,南投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4年6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2017年在女友的大女兒下課後,在客廳看電視時,見四下無人的機會偷摸其胸部,被害人嚷嚷著不要亂摸,並用力反抗後,被告才知難而退,不過,隔沒多久又故態復萌,但受害女童揚言要向媽媽告狀,被告才未再對其騷擾。
沒想到,男子竟將目標轉向友女的小女兒,且不只摸胸,還猥褻下體得逞,最後被其女友發現報警逮捕到案。
法院審理,2位被害人在3年期間,被侵害次數共有5次,法官依涉案情節分別判處3年4月至3年6月不等,考量被告犯後態度不佳,且對稚童身心造成嚴重創害,最後從重判決應執行的刑期為4年6月,以資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