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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警官夫外遇3女 妻持親密照求償遭「尼采法官」駁回

市警局指出,施姓警官工作表現認真,目前留職停薪中。(警方提供,本報合成)

市警局指出,施姓警官工作表現認真,目前留職停薪中。(警方提供,本報合成)

2023/11/25 16:3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施姓警官2年前疑外遇陳姓千金並同居,妻子拍下施男、陳女親密進出、同車的畫面,以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但法官對婚姻關係、性自主權有不同看法,還引用德國詩人、哲學家尼采金句「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所以慰撫金也無法成為婚姻的救贖,駁回施妻的求償。

據了解,施姓警官曾是年薪200萬的王牌業務,但遇到雷曼兄弟事件後轉換跑道改從事警職,與妻子在2009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妻子為讓其安心工作,在家相夫教子,跟著施男四處調地,豈料在2016年就發現施男第一次外遇。

施妻指控,丈夫先後與2名女子發展婚外情,2年前施男第3次外遇她心痛欲絕,施男要求離婚,坦承因有性需求需要向外尋找出口才有婚外情,接著施男乾脆離家與外遇對象陳女同居,她還拍了2人在公共場合親密互動的證據。

但施姓警官否認外遇,他聲稱與陳女僅是普通朋友,沒有不當男女關係,他們的互動很正常,像是手牽手去看電影、手摸大腿、摟肩的照片,都是惡意、過度解讀。

法界人士認為,由於刑法通姦罪取消,多出許多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求償,在這類的判決實務上,只要有親密合照大多會判賠,例如牽手、出遊、親密合照、同居等行為,這些一般認為超過「朋友」關係的親密行為,都會被認定侵害配偶權。

不過「尼采法官」認為,婚姻關係是基於雙方的自由意志和平等地位,夫妻間的性自主權不應被剝奪或全然讓渡,即使夫妻間存在婚姻契約,也不代表他們放棄了性自主權。此外,法官提到,夫妻間的互相扶持和尊重是婚姻關係的核心,不會因為個人的性需求或行為而受損。

對於施妻提出的親密行為證據,法官認為未必能證明施男有違反婚姻忠誠的行為,還特別引用了尼采的說法「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傳達他的婚姻哲學觀,並駁回施妻的告訴。

南市警局指出,施警官工作表現優秀,對於私德問題,相關單位也做了適當處分,施警官也為專心處理家務事目前留職停薪,將持續關注此案的後續發展。

市警局指出,施姓警官工作表現認真,目前留職停薪中。(警方提供)

市警局指出,施姓警官工作表現認真,目前留職停薪中。(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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