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碎了!警官忙著辦案 嬌妻卻徹夜不歸...
曾破獲重大刑案的北部警局陳姓刑事小隊長,發現太太時常徹夜不歸,發揮刑警本能,查出她數度夜宿李姓男子社區大樓,還跟監拍到李男和太太依偎進出餐廳吃飯。(情境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破獲販毒集團等重大刑案的北部警局陳姓刑事小隊長,發現太太時常徹夜不歸,發揮刑警本能,查出她數度夜宿李姓男子社區大樓,一早再由李載太太離開其住處,還跟監拍到他和太太竟牽手、依偎進出餐廳吃飯,指控李破壞其婚姻,提告求償,高等法院認定李和陳妻雖無通姦事證,但有「不正常」交往,今判李須賠償陳25萬元確定。
陳姓小隊長指控,與太太結婚10多年,育有子女2人,婚姻美滿,因他忙於公事,無法時常陪伴嬌妻,3年前買百萬名車供太太代步。
陳男說,104月10月起,太太生活出現異常,時常找不到人,還發生4、5次徹夜未歸情形,經他明查暗訪,太太數度深夜、或凌晨持鑰匙進入李姓男子住處社區大樓,直到隔天上午才離開,他為此以守株待兔方式守候,果然在105年1月15日上午8時當場撞見李男開車載太太正要離開該社區大樓。此外,陳也跟監拍到李和陳妻牽手、搭肩、互相擁抱進出餐廳吃飯的多張照片、影片。
陳男咬定李和太太有姦情,雖然2人嚴詞否認,陳男仍對2人提出刑事通姦、相姦罪告訴,但檢方以查無實據將2人均不起訴處分確定。民事部份,陳男指控李介入其婚姻且情節重大,向李求償200萬元。
審理時,陳妻辯稱,和李男只是普通朋友,因丈夫工作辛苦,她兼差教導他人彩妝賺取生活費用,而李男的弟妹江姓女子向她學習彩妝,正好住在李男隔壁,才會晚上跑去教江女學習美容,至於陳男拍到2人搭肩等照片、影片,只是正常社交活動;李男指稱,陳妻是搭便車,並回擊說,陳男拍的影片乃刻意剪輯、竊錄,製造他和陳妻親暱的假象。
高等法院認定,美容教學應不可能選在深夜或凌晨進行,加上陳妻竟自備鑰匙開門住入該社區大樓,並不尋常,且李和已婚的陳妻相互依偎舉動,顯示2人有不正常交往,判李須賠償2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