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廣達林百里妻共吸金3.7億重判10年 名媛朱立安恐逃亡被續押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名媛朱立安被控虛設境外紙上公司,招攬投資未經核准的境外基金,吸金3億多元,被害人除了廣達電腦創辦人林百里的妻子何莎被騙約5千萬元,還有作家鄭豐喜遺孀吳繼釗等政商名流也受害,高等法院日前依違反銀行法重判朱立安10年徒刑;高院審酌在押的朱立安涉重罪,且犯嫌重大,也有逃亡之虞,裁定她自9月10日起延押2個月。
高院考量朱立安上一次是於7月10日被裁定延長羈押2月,羈押期限將於9月9日屆滿,日前開庭提訊朱立安、聽取朱的律師及檢察官意見後,認定朱立安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的重罪,是最經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其犯罪所得多達數億元,一審被判刑12年,因賠償部份被害人,高院雖酌減刑責,仍重判她10年徒刑,畏罪逃亡的可能性甚高。
另外,加上其犯行影響金融秩序甚鉅,為便於日後審判及刑罰的執行,仍有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朱立安自9月1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檢方調查,朱立安曾任香港華亞證券董事,8年前認識何莎,藉機向何莎推銷AXIS境外基金,聲稱該基金收益穩定,投資標的是房地產租金,不僅保本且幾乎不會有風險,3年屆滿即可全數贖回。
為取信何莎,朱女還帶何莎至證券公司辦公室、出示董事名片,稱該基金註冊在開曼群島,較無稅務問題,投資年息高達8.4%,何莎於2014年底至2016年初共匯出近5000萬元申購基金。
此外,包括吳繼釗等多名政商名流,也遭類似手法詐騙,吳繼釗被騙走將近2000萬元。檢方查出,朱女藉推銷假基金吸金共3億7089萬餘元,使眾多被害人投入畢生積蓄蒙受重大損害,將她起訴。
北院認為朱立安惡性重大,讓眾多被害人蒙受重大損害,破壞金融秩序,判朱12年徒刑,犯罪所得應發被害人,或追徵、沒收。上訴後,高院日前改判朱立安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