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名媛朱立安詐騙首富妻子 高院驚曝犯罪所得高達5億

名媛朱立安二審仍被重判10年。(資料照)

名媛朱立安二審仍被重判10年。(資料照)

2023/09/06 18:5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名媛朱立安涉嫌虛設境外紙上公司招攬投資,詐騙首富林百里妻子何莎等多人,原傳出不法所得為3.7億元,但高等法院6日判決驚曝,朱的犯罪所得實際上高達約5億元,惟考量她和部分被害人和解,撤銷一審台北地院所判的12年刑,改判10年,可上訴。

朱立安為ZAVORI薩摩亞公司等多家境外公司及璟琦公司負責人,並曾擔任鏵亞金融集團董事、台灣區聯絡人及Axis基金公司董事;同案被告黃彥中則先後任職香港兆富證券公司、鏵亞旗下華亞證券公司的基金銷售業務;另名被告鄭秀英則是朱立安的舊識。

2013年起,朱立安與黃彥中先後以兆富、華亞等名義,在台灣地區向不特定投資人招攬投資,宣稱「AXIS戰略基金」每半年固定配息4%至4.2%,3年期滿可領回本金,非法吸金。2019年間,朱立安邀約鄭秀英以ZAVORI名義對外招攬投資「AXIS基金」。

另朱立安於2017年間自行設立「VCH基金」,對外表示每年固定配息7%至12%,1年期滿可領回本金,招攬不特定人投資。

但朱立安取得投資款項後,並未從事投資,而是用來清償私人借貸、支付其他投資人利息或贖回款等用途。受害人除了何莎,還有作家鄭豐喜遺孀吳繼釗等政商名流。

一審北院去年12月29日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重判朱立安12年刑,偽造私文書罪4月刑可易科罰金;黃彥中5年6月;鄭秀英2年。全案上訴二審。

高院6日宣判,驚曝朱立安、黃彥中、鄭秀英的詐欺與非法吸金規模,實際上分別約為7.2億元、5億元、860萬元;犯罪所得各為5億元、310萬元、28萬元。

高院考量朱、黃、鄭於二審期間與部分投資人和解並賠償,科刑基礎變動,撤銷一審判決。

高院指出,朱立安居於主導地位,犯罪所得最多,改判10年刑;黃彥中賠償投資人的金額已經超過犯罪所得,被害人也幫忙求情,改判刑2年,緩刑5年;鄭秀英情節輕微,獲被害人原諒,改判刑1年4月,緩刑3年,可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惟審判長(主辦)林孟宜、陪席法官張紹省、陪席法官戴嘉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