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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警用電腦幫討債集團「精準找人」 台東警員下場曝

懲戒法院判賴員休職一年。(記者吳政峰攝)

懲戒法院判賴員休職一年。(記者吳政峰攝)

2023/07/29 23:2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張姓討債集團分子為了精準找尋債務人,勾結台東縣警局一名賴姓警員,請其利用警用電腦,幫忙查詢債務人的車籍資料、行車軌跡、即時相片分析等私密個資,直到警方偵辦他案時,才意外破獲。賴員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2年、緩刑5年,日前再被懲戒法院判處休職,期間1年。

賴員職司戶口查察、刑事案件調查及人犯解送等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可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車籍資料或其他必要的公權力具體措施,惟必須限於執行犯罪偵查、治安維護、交通管理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執掌必要範圍情形,否則不得任意查詢他人的年籍資料、犯罪前科、車籍等資訊。

張姓討債集團分子得知,友人賴員可用警用電腦查詢民眾個資,竟動起歪腦筋,要賴員幫忙查詢9名債務人的個資,包含照片、前科紀錄、駕照、車牌號碼、即時相片分析、公路電子閘門資料、車籍資料、行車資料、戶籍資料等多筆私人個資,以精準定位他們的位置。賴員接受請託,偽造查詢名義,透過警用電腦找到9人資料並回傳給張。

直到張男因他案被抓,檢警偵查時意外查出賴員的違法情事,依違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桃園地院判賴2年不得易科罰金之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

懲戒法院指出,賴員身為警務人員,本當奉公守法,恪遵保密義務,慎用職權,竟僅因友人請託,擅自徇私查詢民眾個人資料多筆,供友人用於催討債務,時間長達2年多,損害機關形象、政府信譽及侵犯個人資訊隱私權。

懲戒法院表示,賴員的逾矩行為時間甚長,次數亦多,違反義務程度非輕,但考量他已坦白認過,日前判休職一年,期滿可恢復原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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