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中和「同路口」連2起死亡車禍 警加強取締違規力道

中和分局警方加強攔查計程車。(記者陸運鋒翻攝)
〔記者陸運鋒/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景平路、安樂路口6月底及7月初,發生2起死亡車禍,分別為行人行走斑馬線時遭右轉計程車衝撞,以及休旅車闖紅燈撞機車騎士,導致行人與騎士搶救不治憾事。
中和警分局今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遏止車輛違規肇事,除持續配合警政署執行路口大執法專案勤務外,也滾動式分析易肇事路段,針對重點時段加強路口及周邊道路巡邏及執法作為,另針對計程車加強攔停盤查,以及汽機車駕駛未停讓行人等,各項交通違規取締。
警方表示,7月迄今已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312件、「闖紅燈」745件、「超速」1740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596件及「取締道路障礙」115件。
警方指出,為維護事故地點交通安全,已同步配合相關路權機關進行現地會勘,透過「增加行人號誌優先秒數,以減少人車交織」、「事故地點前方設置反射鏡供來往人車注意」、「增設『易肇事路口,請減速慢行』及測速牌面標誌」等交通工程改善事宜,另於路口向民眾宣導車輛未停讓行人罰則,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提醒,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6月30日實施,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維持現行以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距離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即違規開罰,從原本最高開罰3600元提升至6000元、記點3點,並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若因未讓行人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
中和分局長陳忠龍呼籲,行人欲通過路口時,應按照「行人停看聽」原則,注意前方及左右交通狀況,不可違反號誌管制任意穿越,且應行走於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謹記「車輛慢看停」原則,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應減速通過路口。

警方在易肇事路段加強攔查。(記者陸運鋒翻攝)

中和分局警方加強取締違規力道。(記者陸運鋒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