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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殺夫還辯「完全沒印象」 老婦被判10年6月

桃園地方法院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王婦10年6月有期徒刑。(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方法院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王婦10年6月有期徒刑。(記者周敏鴻攝)

2023/06/02 12:2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王姓老婦去年8月2日晚間6點多,在蘆竹區住家的主臥房浴室內,將丈夫蕭姓老翁推倒後,再持水果刀刺中蕭翁心臟致死。事後王婦以「對犯案過程完全沒有印象」,想用精神狀況不佳等理由減輕刑責,但法官不採信,今天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王婦10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蕭翁(91歲)、王婦(71歲)同住在桃園市蘆竹區住家,當天晚間王婦先在主臥房浴室內徒手將蕭翁推倒在地,再前往廚房翻找出1把水果刀後,返回浴室,拿刀刺入蕭翁的胸部,致蕭翁右心室心囊血塞而引發心臟性休克死亡。

案發後蕭翁、王婦的長子打電話給王婦,他從電話中聽出王婦有異狀,懷疑家中出事了,急忙要求他的弟弟返家查看,才發現蕭翁倒臥住家中主臥房的浴室血泊中,趕忙報警,但蕭翁已回天乏術。

蘆竹警分局逮捕王婦、查扣犯案用的水果刀,依家暴殺人罪將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由檢方提起公訴。

王婦於桃園地方法院審理過程中,以自己對犯案過程完全沒有印象為由,盼能用精神狀況不佳等理由減輕刑責,法官認為,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曾對王婦進行精神鑑定,認定王婦雖有持續性憂鬱症等狀況,但沒有證據顯示,他行兇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下降。今天已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王婦10年6月徒刑,全案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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