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軍人約女友出遊硬上 判刑1年8個月、緩刑2年

黃男去年7月駕車載女友外出遊玩,不顧女友身體不適,曾拒絕、將他推開,依舊「硬」上。(情境照)

黃男去年7月駕車載女友外出遊玩,不顧女友身體不適,曾拒絕、將他推開,依舊「硬」上。(情境照)

2023/05/25 11:16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擔任職業軍人的黃姓男子,去年7月駕車載女友外出遊玩,2人晚間投宿嘉義市某旅館房間,不顧女友因生理期、服用抗憂鬱症藥物身體不適,曾拒絕、將他推開,依舊「硬」上,完事後女友連忙打電話向友人求救並報警,經嘉義地檢署偵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1年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見到女友沒穿衣服、僅著內褲,色慾薰心,違反女友意願,不顧女友持續地拒絕,仍強行與女友發生性行為並射精;黃男在法官庭審時供稱,女友當時有說不要,但性慾高漲、沒辦法控制自己立刻停下。

判決書指出,黃男犯案時具有現役軍人身分,所犯妨害性自主罪屬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7款之罪,又,被害女友已明確拒絕不願發生性行為,黃男知道仍執意與女友發生性行為,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

判決書指出,合議庭法官審酌2人為男女朋友並相約一同出遊,相對於一般不認識陌生人而發生相同情節較為輕微,案發後女方有自殘動作而送醫,以及偵查中黃男已與女方以100萬元和解,女方同意減刑等情形,酌量減輕其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