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大外割」女師被判刑!警放棄上訴自動停職 將申請易服社會勞動

中壢分局葉姓員警盤查「大外割」女老師被判刑,上週已辦妥停職,將向檢方申請易服勞役。(記者陳恩惠攝)

中壢分局葉姓員警盤查「大外割」女老師被判刑,上週已辦妥停職,將向檢方申請易服勞役。(記者陳恩惠攝)

2023/03/14 18:37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桃園市警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前年4月盤查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並施以「大外割」逮捕爭議案,桃園地院上月宣判,認定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兩罪,各判4月、6月徒刑,葉員已放棄上訴並於上週辦妥停職,將向桃園地檢署申請易服社會勞動,桃園市警察局表示,葉員若完成易服社會勞動,期滿可再申請復職,若是入獄服刑將不得回任。

根據現任派出所同仁了解,葉員決定放棄上訴,恐是不願再與此案繼續循環糾結,只想「趕快結束」,因為再拖下去沒什麼意思,只是耗費心力、磨損對警察工作的意志罷了,其實同事們或法界人士也曾給予他相關建議,或許繼續上訴減輕刑責,但主要關鍵與決定權仍在於葉員。

詹慧玲受訪時說,台灣是法治社會,無論身分為何,犯錯都應該依法行事,警察未依臨檢SOP執行工作而觸犯相關法令,感謝法官的裁決,由於當初未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她將於今年4月22日前向桃市警中壢分局提出國賠申請,若警局不受理再交由法院判決。

桃園地院指出,對於葉員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6月徒刑部分未諭知易科罰金,是因刑法302條經刑法134條公務員身分犯此罪加重後,其最重本刑已逾5年,不符合刑法41條易科罰金的要件,因此此部分若判決定讞,葉員將得入獄服刑,不能易科罰金。

桃園地檢署今天上午表示,針對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被判6月徒刑欲申請易服社會勞動一案,由於桃園地方法院的公文還未送達地檢署,待送達後檢方將進行分案,葉員可提出申請,再視檢察官是否批准,若批准6月徒刑將以每天6小時勞務計算,至少要服社會勞動半年以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