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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拒分手狂傳訊息還12度去女方家蹲點 這下慘了

李男跟蹤騷擾前女友,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跟騷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李男跟蹤騷擾前女友,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跟騷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2023/01/30 15:5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46歲李男前年與在同公司上班的女友分手,卻持續傳訊息並接連12次到女方住處附近「蹲點」,經女方提告,士林地檢署認為李男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將他起訴。

李男前年1月與女友分手,但他想挽回,多次傳送訊息表達心意,但女方表明不可能復合;李男卻不死心,去年6月20日起,每逢早上女方上班出門或傍晚下班返家之際,他都會到女方住處附近守候,總計12次,使女方不堪其擾。

起訴指出,去年10月13日晚間8時許,女方下班返家時,再度見到李男蹲點,女方這次終於不忍了,直接報警處理;員警到場得知李男已多次騷擾,先對他開出「跟蹤騷擾通報表」予以告誡。至於女方則因擔心害怕,前往醫院接受心理諮商。

後來李男供稱前女友確實曾請他不要繼續跟蹤騷擾,檢察官認為,李男多次騷擾前女友,足以影響女方平日生活與社會活動,依「跟蹤騷擾通報表」、法院家暴通常保護令、女方接受心理諮商的證明,認為李男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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