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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客向正妹店員告白被拒竟「站崗」2年 北檢首宗跟騷法起訴

台北市西門町街景。(資料照)

台北市西門町街景。(資料照)

2022/08/25 10:5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郭姓男子心儀在飾品店工作的正妹店員,等她下班後尾隨到捷運站告白,被她拒絕後,郭男竟每天到飾品店外徘徊,還打電話給她的老闆,投訴她上班摸魚,她不滿遭郭男騷擾長達2年,於今年6月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後,氣得對郭男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跟騷擾法將郭男起訴,此案也是北檢首宗起訴跟騷法的案件。

律師孫瑞蓮表示,關於無故跟騷行為,過去常見於恐怖追求者尾隨特定對象,若勸阻不聽只能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但行政裁罰難有效嚇阻有心人的不法行為,今年6月1日施行的跟騷法,即是鎖定這類犯罪並追究刑責,包括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監視、跟蹤等8類行為,論以刑責;單純的跟騷行為可處1年以下徒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若攜帶凶器或危險物品犯跟騷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孫瑞蓮解釋,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的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並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或其他相類的言語或動作,即構成跟騷行為,且被告只要「接近」特定場所即構成。

檢方調查,在台北市西門町某飾品店工作的正妹店員,2年多前拒絕郭男的告白後,郭男竟每天到她上班的飾品店外徘徊,每次都待上幾十分鐘,不僅如此,郭男還緊盯著她的上班動態,甚至還時常打電話給她的老闆,投訴她上班不認真,使她不堪其擾。

今年6月,跟騷法正式上路後,郭男仍持續每天到飾品店外「站崗」,正妹因而報警提告;郭男庭訊時則否認跟蹤及騷擾對方。檢方比對相關證人及被告的說詞後,另勘查飾品店附近的監視器畫面,認定郭男涉嫌跟騷女店員,因此將他起訴。

跟騷法上路後,全國首宗涉犯此法而被起訴的案例發生在宜蘭地檢署,張姓男子為了逼前妻復合,在短短12小時內狂打300通電話給前妻,還嗆說「不殺你不甘心」等恐嚇字眼,甚至前往前妻工作地點及住處盯梢、丟玻璃瓶,今年6月21日,宜檢依違反跟騷法將張男起訴,而認定其有反覆實施之虞將他聲押獲准,成為跟騷法施行後,全國首宗被告遭起訴及羈押的案例。(11:1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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