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上路滿月 警署全國受理394件
警政署。(記者邱俊福翻攝)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跟蹤騷擾防制法上月1日施行上路至今,警政署統計上個月1日至30日,一個月共受理394件跟騷案件,當中屬於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家庭暴力跟騷案件190件,一般關係的性別暴力案件204件,總共開立書面告誡273案、聲請保護令136案。
警政署表示,過去一個月,全國每日平均13件案量,直轄市以北市65件最多,其次為新北市62件、桃園市39件;各縣、市以彰化縣18件最多,宜蘭縣、台東縣、新竹市各13件次之;署屬單位受理計有鐵路警察局、航空警察局、保二總隊各1件。
經分析行為態樣,以通訊騷擾230次(24.8%)最多,為因科技發達,常透過通訊網路方式跟蹤騷擾所致,其他盯梢尾隨206次(22.2%)及監視觀察168次(18.1%),分別為行為態樣第2、3高,皆屬近身跟蹤騷擾典型態樣。
對於這些跟騷案件,各警察機關對於經評估再犯風險極高的案件(常見合併有前開近身跟蹤騷擾行為),均即時報請地檢署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並指派嫻熟婦幼法規的資深檢察官指揮,截至上月30日有6件(北市、嘉義市、南投縣與宜蘭縣等各1件、台東縣2件)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
警政署表示,這些羈押獲准案件大多屬家暴跟蹤騷擾案件,例如全國首件宜蘭地檢署羈押張姓男子要求與前妻復合,狂叩240多通手機電話騷擾,甚至到住處盯梢,屢勸不聽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經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南投縣警局處理男女朋友家暴案件,行為人不但盯梢尾隨,甚至還到女方住處想用打火機點燃自製的汽油瓶恐嚇,最後遭檢方聲請裁定羈押獲准;此外,台東縣警局處理戀愛強迫症男子瘋狂追求,經警方核發書面告誡及聲請保護令後,男子卻知法犯法,檢警拘提隨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則是全國第一件一般關係跟蹤騷擾羈押獲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