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3月女嬰餓到皮包骨僅重2400克 狠母判刑定讞

最高法院。(資料照)

最高法院。(資料照)

2022/12/21 11: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陳姓婦人3年前生下女兒後,卻未盡人母之責按時哺餵,以致女兒長期營養不良、腦部缺氧,引發癲癇症狀,女嬰出生3個月瘦至皮包骨,僅重2400公克,直到目前已3歲仍臥床無法自行翻身,語言、知覺動作發展遲緩,達重傷害程度;高等法院今年8月依「對幼童施以凌虐致重傷罪」將陳女判刑2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女曾因吸毒遭觀察勒戒,先前已生過2名子女,2019年7月產下第3胎被害女嬰後,雖接受政府機關的生育補助經費等協助,竟未按時哺餵初生的女兒,只有在她醒來時餵食,導致她長期處於飢餓狀態,以致營養不足、腦部缺氧,引發癲癇、軟喉症等症狀,直到3個月大時仍只重2400公克,比很多新生兒的體重還輕。

2019年10月13日上午8時許,陳女發現女兒被棉被覆蓋口鼻,臉色有異,緊急報警;2分鐘後,陳婦決定自行抱起女兒,跑去警局求助並送醫。

不過由於女嬰長期營養不良,造成身體構造、生理機能發育過程缺損,導致重傷害結果,雖經長期治療、復健,目前雖然已是3歲年紀,仍處於臥床狀態,無法自行翻身,語言、知覺動作發展遲緩,吞嚥、口腔功能異常,身體已達重大難治的重傷害結果。

陳女審理時辯稱,由於經濟窘迫,且自身營養不良而無奶水,以致無法提供女兒充足食物。但法官認為,陳女仍有錢玩網路遊戲、買毒品,不可能沒有錢餵養女兒,認定辯詞是卸責之詞,認定構成刑法對幼童施以凌虐致重傷罪,審酌陳女主觀惡性尚非重大,案發抱著女兒向警局求助,可見仍有愛護女兒之情,故以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酌減其刑,判處2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陳女上訴確定。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