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妻子出軌人夫 被抓包硬拗遭性侵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知名作詞家妻子黃女被抓包與人夫外遇,竟硬拗遭性侵、患「斯德哥爾摩瘲候群」,高等法院仍判她應賠人夫的配偶60萬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李姓知名作詞家的妻子黃女被控和蔣姓男子有姦情,遭蔣妻陳女求償120萬元,但黃女反咬遭蔣男百般糾纏、甚至性侵,還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並未侵害陳女配權,但高等法院不採信黃女詞,審酌陳女因此件婚外情罹患重度憂鬱症,受到精神上莫大痛苦,判黃女應賠償60萬元確定。
另一方面,曾為多位知名歌手作詞的李姓作詞家知悉此婚外情後,亦怒告任職電子公司的蔣男竟與黃女發生長達2年的性關係,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去年底判決蔣男應賠償李姓作詞家60萬元,全案確定。
蔣妻陳女提告指控,和丈夫蔣男2006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一家人常參加知名網站舉辦的親子社團活動,黃女因也參加該親子活動與丈夫相識,她明知丈夫已婚,卻從2018年至2020年間和丈夫發生性關係,破壞她婚姻生活圓滿,不法侵害她配偶關係法益,向法院請求判決黃女賠償120萬元。
黃女則辯稱,和蔣男在親子社團認識,但她不清楚蔣男是否已婚,因蔣男主動對她示好,她雖一再拒絕,蔣男仍百般糾纏,甚至性侵她,且持照片、信件要脅,強迫她視訊,她因「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對蔣男心生同情,並無侵害陳女配偶身分法益。
士林地院判決黃女應賠償60萬元,陳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認為,黃女無法證明其受到蔣男強迫才發生性行為,也未提出其有確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並進行諮商或心理治療的相關證明,陳女因此件婚外情罹患重度憂鬱症,受到精神上莫大痛苦,判黃女應賠償6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