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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持槍打劫騎士及超商 一毛未得換來8年2月徒刑

張男持槍打劫騎士及超商失敗,被屏東地院判刑8年2個月。(記者李立法攝)

張男持槍打劫騎士及超商失敗,被屏東地院判刑8年2個月。(記者李立法攝)

2022/10/20 08:5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男子持空氣槍打傷女機車騎士欲攔下行搶,女騎士見狀加速駛離,逃過一劫,張男又跑到超商開搶打傷店員,喝令交出現金,店家持板手反擊,張男竟嚇得倉惶逃逸,警方據報循線將他逮捕送辦,未搶得一毛錢的張男被法官依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等罪併處8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屏東張男今年3月間先竊取機車車牌懸掛其機車上作為犯案工具,然後騎往偏僻公墓道路尋找行搶目標,見一女騎士行經該路,隨即追上前去,掏出可發射鋼珠彈的空氣槍喝令女騎士停車交出財物,女騎士不從,張男竟連開5槍打傷女騎士腿部,被害人嚇得加速駛離報警。

張男行搶騎士失敗後,隔天跑到一家超商打劫,他大聲喝令店家交出現金,並朝店家連開4槍,打傷店員臉部,店員趁隙拿出大板手反擊,張男見狀,竟嚇得拔腿就跑,警方據報後循線將涉案張男逮捕,並起出犯案用空氣槍,依法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因缺錢花用竟持槍向隻身騎機車的女子行搶,造成被害人極度恐懼,還開槍打傷店家,行徑惡劣,依攜帶兇器強盜、竊盜等罪併處張男8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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