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5天就持刀搶銀行被捕 「發大財」夢碎起訴
湯男(圖中後方)挾持女行員,妄想打劫銀行發大財。(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湯姓男子今年8月4日才出獄,僅過5天的自由日子,9日下午持美工刀,跑到中市西屯區國泰世華銀行中港分行,夾持女行員說「搶劫,準備30萬元」,僅7分鐘就被逮捕,檢方認為他不是為了想吃牢飯而行搶,而是出獄之後缺錢,萌生搶銀行、發大財的犯意,依強盜未遂罪起訴,聲明法院依累犯加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48歲湯男前年8月間,跑到加油站購買汽油,裝入保特瓶內,拿到清水一間宮廟大門前縱火,造成廟前大門、側門起火,湯男被台中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今年8月4日出獄。
湯男出獄後沒有錢花,僅隔5天時間,他持美工刀,於8月9日下午2時1分,闖入上述銀行內,用美工刀抵住陳姓女行員,再用手勒住陳女的頸部,挾持陳女之後,對其他行員與主管說,「搶劫,準備30萬元」。
現場銀行人員安撫湯男情緒,警方馳抵後,也用軟性語氣勸他,他於2時8分放開陳女,主動交出美工刀,過程僅7分鐘。
此案一度傳出,湯男當時說「我想吃牢飯,我不會傷害她,這樣罪比較輕」,湯男上述舉動,是想回到監獄內吃免費牢飯,不過,檢方偵查時,湯男卻說他不是想吃牢飯,他也沒有說出「想吃牢飯」等語,他宣稱犯罪動機,單純是出獄之後缺錢,異想天開想搶銀行發大財,並非想重回牢獄吃免費餐,台中地檢署認為他剛出獄再犯強盜未遂罪,提起公訴並聲明台中地方法院,依累犯加重其刑。
中檢認為湯男(圖中)出獄僅5天再犯強盜未遂,聲明法院加重量刑。(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