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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前妻愛愛抵債 錄6段不雅影片 68萬換免囚

情境圖。(資料照)

情境圖。(資料照)

2022/06/17 06:4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男子阿嘉(化名)在汽車旅館要脅前妻「愛愛」抵債,過程中還拍錄6段不雅影片,被地院依兩罪重判4年10月、1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他賠償68萬元,前妻並替他求情,改判1年10月和7月,併執行刑2年,緩刑5年免囚。

判決書指出,被告阿嘉與妻子小琳(化名)於2020年2月底離婚。由於小琳躲避聯繫,他乃於6月8日以討債為由,委請共同友人許女約小琳到大寮區裕民街某工業區見面,許女並依照阿嘉事前要求,藉故借取小琳手機並騎她機車暫離,還把手機和鑰匙交給開車抵達的阿嘉。

阿嘉提議以性行為抵債被拒,竟涉嫌強推小琳上汽車後座並鎖門,載往鳳山1家汽車旅館,途中並以:「我有你的不雅影片,不跟我去開房間,我就把影片外流」、「你敢出聲音就掐死你」等語恫嚇她。

抵達後,阿嘉霸王硬上弓,過程中還強行拍攝裸照,並攝錄「嘿咻」、口交影片共6段。事後小琳取回手機及機車鑰匙,趁他不注意之際,向男友傳送LINE訊息求救,阿嘉始讓她回家。

高雄地院認為阿嘉觸犯兩罪,重判4年10月、1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被告認罪並賠償68萬元,及小琳要求判緩刑,以便能夠照顧小孩,乃從輕量處徒刑1年10月和7月,應執行徒刑2年,並禁止對小琳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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