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淫男6度性騷擾被抓... 這次「掀裙性侵」10多分鐘 女驚叫求救
男子彭俊傑有多次性犯罪紀錄,都獲輕判,去年2月搭公車再伸狼爪。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50多歲男子彭俊傑有多次性犯罪紀錄,都獲輕判。彭去年2月深夜搭公車時,看見後方靠窗座位年輕女子閉眼休息,竟心生淫念,用外套掩護,伸手撫摸女子大腿,再掀起她的裙子以手指性侵,被害人驚醒後,奮力反抗,彭不但不罷手,反而更大膽地拉她的手觸碰其下體,女子忍不住大叫「非禮」求救,前後受辱10多分鐘,司機馬上將公車就近開往派出所報案,高等法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彭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彭俊傑2012年即因性騷擾案件,分別被台北地院判刑3月、新北地院各判5月、6月,應執行10月徒刑,2017年時又在公車性騷擾女乘客,被判刑6月徒刑確定,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但彭獲輕判後,2018年又在公車上性騷擾女乘客被判刑6月徒刑確定,於2020年5月18日執行徒刑完畢出監後,彭立即於2020年8月在公車上犯下性騷擾案,但這次與被害人和解,獲對方撤回告訴。
沒想到彭無反省之意,檢方指控,2021年3月21日晚上9時許,彭在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附近搭乘公車,當時車上人少,彭上車後看見年輕女子在右後側閉眼休息,心生輕薄之心,刻意走向獨自坐在窗邊的被害人身邊坐下,利用外套做為掩飾,再用手撫摸對方的右大腿,再以手掀起她的長裙,將手指伸入她私處。
被害女子驚醒,推開彭搖頭表示拒絕,不過,彭還是繼續指侵女子私處,並強拉她的手碰觸他的下體,女子忍不住大叫「不要」、「非禮」,彭才停手,犯案過程長達10多分鐘;彭後來想下車逃逸,但被江姓公車司機載往新北市警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報案。彭男也被警方以現行犯身分逮捕,並遭檢察官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