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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兵愛上已婚班長 高調PO擁吻開房照…挨告判賠班長妻30萬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2022/04/17 13:01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陸軍某裝甲旅20歲陳姓女兵愛上大10歲的已婚班長,竟高調在IG貼上2人遊玩、擁吻與開房間照片,且班長無預警要跟妻子離婚,妻子得知內情氣炸,憤而向軍方檢舉並對女兵求償80萬,事後軍方內部調查認定二人不當男女關係屬實,各記兩大過汰除,新竹地院則判女兵需賠班長妻30萬元。

結婚不到2年的張女說,先生林男是陸軍裝甲旅上士情報士,去年4月先生突然提議離婚,謊稱有任務須留守軍中,實際上卻與小十歲的軍中同事陳姓女兵外出旅行,陳女更高調在IG貼上2人遊玩、擁吻、旅館內照片,發文「真的小累,我的小靠山,好久沒有愛一個人愛的這麼的辛苦,但為了未來,我會再努力!」

張女告知陳女不要介入其婚姻,陳女回覆「不好意思,我以後會注意,不會再吵你老公了!」事後卻帶林男回陳女老家,且再度共遊宜蘭。張女憤而向陳女求償80萬元。

張女說,表示害怕先生與陳女間性行為而感染愛滋病,因此告訴先生「愛滋病潛伏期有三個月,你不回答我,我就再等三個月驗完沒事才能離婚!」先生隨即表示:「不用擔心愛滋病,就有戴套啊,就那次而己啊!(張女:你說你上次跟她發生性行為的時候都有戴套?)對,有啦!」可見林男離婚急切,不惜坦承與班兵陳女曾發生性行為。

法官向陸軍裝甲旅查詢,陳女與林男是否曾因違反國軍風紀而經調查及受處分,軍方答覆說,陳女雖矢口否認與林男交往,然二人牽手、接吻及過夜同宿相關行為,顯有違一般朋友交往定義;另陳女對於明知林男已婚,仍堅持交往等情事均坦承不諱,故二人不當男女關係情事經查屬實,依規定各核予大過兩次並不適服現役汰除。

更誇張的是,陳女於本件訴訟所陳報的住所,竟是林男位在新竹市北區的現住處,足以證明2人迄今仍有交往且交情非淺,最後判陳女需賠償人妻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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