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助理費給兒子緩刑2年 投縣議員廖梓佑:仍符合參選資格
2022/04/11 21:1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民進黨籍南投縣議員廖梓佑聘兒子洪浩軒擔任公費助理,但因其子為辦理農業貸款不領公費,繼續當助理,廖梓佑因此將提高李姓助理月薪,再從中撥出2萬元付給兒子做為報酬,廖、李2人涉犯偽造文書,南投地院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名,分別判刑3月、2月,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5萬元。廖梓佑說,兒子真的有擔任助理工作,而自己為便宜行事而觸法,會去繳納25萬元,依法不影響參選資格,且依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規定,偽造文書仍符合提名資格。
南投地院判決書指出,廖從2018年4月開始,以月薪2萬6000至4萬元聘用兒子洪浩軒擔任公費助理,因業務所需,同年9月再以月薪2萬7000元至3萬元聘用李女擔任公費助理。
洪浩軒在2019年5月向農會申請農業貸款,但因助理費年收入逾26萬元,不符合申貸條件因而辭助理,但仍持續做助理工作,廖梓佑為了支付他薪水,與李姓助理協調,將其薪資調高至5萬元,其中2萬元做為洪的薪水。李姓助理從2019年6月新資提高為5萬元,之後按月領取現金2萬元給洪浩軒。該事遭民眾檢舉,南投地檢署指揮南投縣調查站偵辦。
南投檢方聲請簡易判刑,南投簡易庭法官認為,廖、李2人皆為初犯,也坦承因一時失慮犯法,並對自身行為感到後悔,因此將廖、李分別判刑3個月、2個月,緩刑2年,但2人須向公庫支付共25萬元,以作為警惕。
南投縣議員廖梓佑說,助理費確實是用在助理身上,所以是依照偽造文書案件定讞,並無褫奪公權,因此可以登記為候選人,另依照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偽造文書是符合被提名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