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哥」又來了! 與人糾紛點燃爆竹挨罰6千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網友戲稱為「煙火哥」的新北市33歲男子邱銘祥,因與藍女就車禍賠償無法談妥,去年5月中不實散布藍女確診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還朝藍女潑糞、逼車,事後被台北地院依法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但他罰不怕,隔月又把爆竹放在藍女居住的社區並引爆,台北簡易庭另案再對他裁罰6000元,可抗告。
裁定指,去年11月25日下午2時,煙火哥騎乘祖母的機車赴藍女住處附近放置爆竹並點燃後離去,巨大爆竹聲影響安寧,且爆竹是具殺傷力的物品,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產之虞,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
煙火哥之所以會與藍女發生糾紛,源於2018年間2人發生車禍,因賠償談不攏,他多次赴藍女居住社區放煙火;邱男去年3月遭北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
未料,煙火哥未記取教訓,去年5月17日雙北疫情三級期間,又開車在新店區中興路沿路發放假訊息傳單,指藍女於5月14日前往醫院自費快篩檢查後確認為陽性,卻不遵守防疫相關規定,且藍女15日早上還外出到大賣場及速食店,「所以阿,顏色對了什麼都對了,自求多福吧」。
煙火哥也透過傳單指新店會變第二個萬華,「就是有這種自私自利的人存在」,自己也因為跟藍女接觸過,赴醫院檢查並確診,目前在醫院隔離中,「藍女還在外面趴趴造,新店人們,早點發現早點治療,晚了我相信醫護體系遲早會垮的,到時候也沒那麼多病床,總之,是王八蛋害你們的」,隨文附上藍女個資。
此外,煙火哥被查出去年2月1日晚間,持糞水穢物丟擲藍女,見藍女搭兒子的汽車要上班,他又開車尾隨並沿途逼車。
北院審結,認定煙火哥3次犯行分別觸犯「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強暴侮辱罪、強制罪,去年10月1日判合併應執行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
煙火哥另因欠繳違規施放煙火的9萬元罰鍰,去年10月21日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派員前往查封他的汽車,他迅速領錢繳清。